返回64.鬼屋探险记(六)(1 / 2)带着你飞奔找永恒首页

程致远从兜里拿出铁环,道:“这铁环表面连一点锈渍都没有,就算它没被土壤侵蚀过,总还经历过风雨吧,可它为什么还像新的一样?唯一能解释的,就是这里土质沙化严重,地面渗水能力很强,下雨后不会残存雨水。这样的地质条件,发生塌方的概率一定不低。十几年前,海城发生大地震,营城的灾情也很严重,或许就是在那次地震中,埋藏尸体的位置发生了变化,死难者的骸骨暴露出来,碰巧被来到这里探险的初中生哥哥看到了。”

小智问道:“咱们刚才搜的那么仔细,也没看到入口,他又是怎么发现实验室的?”

程致远道:“实验室应该建于防空洞中,而防空洞的入口,极大可能在鬼屋内部。”

鱼头问道:“那位收破烂的大叔又是怎么死的?”

程致远道:“他是被人害死的。害死他的凶手,曾在鬼屋里居住过,也有可能此刻正在鬼屋里的观察口看着外面呢。”

豆丁“啊”的一声尖叫,小智登时一惊而起。鱼头抚了抚胸脯,对豆丁怒目而视,骂道:“你奶奶的,鬼叫什么,吓死老子了。”

程致远道:“我之前不让大家进入鬼屋的原因,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

鱼头有些后怕,道:“那你刚才还在鬼屋周围转悠,不怕凶手出来杀你吗?”

程致远道:“因此我才一个人留在鬼屋附近,安排你们去了别处。”

小智脸上已无半分血色,道:“致远,咱们走吧,我不想再留在这里了,哪怕一分钟,一秒钟也不想了。”说到后来,嗓音已是哭腔。

程致远伸出手臂,握紧小智冰冷的手,安慰道:“小智哥,你别害怕,即便此刻真的有人躲在鬼屋里,咱们在这里也是绝对安全的。”

小智颤声问道:“为什么?”

程致远笑道:“我试探过了,就在你们搜查帐钉的时候,我在鬼屋门前蹲了很长一段时间,而且是一个人背对着鬼屋大门。如果里面的人真想动手,我想此时咱们应该不会这么安逸在这里说话了。”众人闻言尽皆一凛。

鱼头咽了口唾沫,道:“你胆子真够大的,这件事让我去做,只有我自己的话,我也不敢。”

程致远笑道:“我是有备而去的,当时我虽背对鬼屋大门,装作蹲在地上找东西,实际上却在倾听里面是否有响动。如果真有人想突然袭击,我定能提前听到动静,可是始终没有听到任何响动。”

小智心神略定,道:“你这样做太冒险了,以后不要再这样了。”说话之时,握着程致远的手不自主紧了紧。

程致远感受到他的关心,微笑道:“小智哥,你还记得发现三轮车的地方吧。那里距离鬼屋总有五十米远,如果收破烂的叔叔将车停在鬼屋门前,任凭怎样的风也无法将车吹出那么远吧。”

小智道:“如果风很大,或许能将三轮车吹跑,可是三轮车能直线溜出几十米远,应该绝不可能。”

程致远道:“对呀,我和你想得一样,因此推测叔叔还没进鬼屋,已经遭人杀害了,行凶地点应该就在发现三轮车的土丘后面。”

小智陷入沉思,默默松开他手,重新坐下。

程致远道:“凶手之所以选在那边动手,因为那里南面有仓库,北面有土丘,东面是鬼屋,三面均有遮挡。尽管西面空了出来,但是这里人迹罕至,距离国道也不算太近,轻易不会被人看到。”

鱼头惊问:“你的意思是说凶手光天化日行凶?”

程致远道:“两年前的一天早上,小智哥没有被吆喝声吵醒,说明那位叔叔在早上之前,就已经来到鬼屋了。”

小智道:“对,前一天他还吆喝来着,正赶上我去学校值日,还在楼下看到他了呢。”

程致远道:“叔叔的死亡时间,一定在这两天之间。鬼屋一带没有灯光,国道晚上也没有路灯,什么人会摸黑来到这里捡破烂呢?所以我认为叔叔很大可能是白天来的。至于凶手敢在白天行凶,一方面是胆大,另一方面是他和叔叔交谈之后,心里很有把握,才决定这样做的。”

鱼头晃着脑袋,表示无法理解。

程致远幽幽叹了口气,道:“叔叔见到凶手之后,如果立刻转身就走,也不至于丢掉性命,可惜他非但没走,反而和凶手聊上了,终于引来杀身之祸。”

小智问道:“何以见得?”

程致远道:“你说那叔叔破锣嗓子,我想他除了吆喝,应该平时也爱唱歌解闷吧。那日他来到这里,见四下无人,正好可以一展歌喉,宣泄情绪。无论怎样,反正他引起了凶手的注意。当时凶手应该在鬼屋附近为同伴把风,发现收破烂的叔叔到来,怕他发觉鬼屋里有见不得人的勾当,所以主动上前交谈。我想凶手最初只是想打发走叔叔,没起杀心,然而后来交谈的过程中,凶手听出叔叔外地口音,得知叔叔举目无亲,这才起了杀心。后来发生的事,也印证了这个判断。凶手杀害叔叔以后,先将尸体藏好,等到夜间,再偷偷拖去芦苇塘。凶手将重物绑在尸体上,沉尸塘中,拖延被发现的时间。等到警察发现,凶手早已毁灭证据,躲藏起来。警察联系不到叔叔家属,又因证据不足,只能草草结案。”

众人听说凶手还有同伙,又都担心起来。

程致远续道:“凶手心狠手辣,准确预判结果,说明他们很大可能是一伙沉稳老练的惯犯,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未成年人作案的可能。我推测凶手还有同伙,是因为收破烂的叔叔还没到达鬼屋,凶手已经提前发现。如果凶手只有一人,何必急不可耐露面,大可以藏在漆黑一片的鬼屋里,等到叔叔进入鬼屋再杀死他,反而更有把握一击致命。另外,我想以凶手的头脑,不会不知道用三轮车拖运尸体更为便捷,然而三轮车还留在这里,那又是什么缘故呢?因为凶手一伙人要故意制造闹鬼的传闻,让所有人不敢踏入鬼屋附近,便于他们继续在此进行非法活动。”

小智倒吸一口凉气,道:“原来人比鬼还要可怕。”

程致远道:“此时此刻,大家还相信这里闹鬼吗?”

众人都摇了摇头。

程致远道:“我起初分析凶手杀人的动机,以为收破烂的叔叔经过这里时,刚好撞见凶手在从事非法交易。凶手为了灭口,才向叔叔下了毒手,不过很快排除了这个可能。因为凶手杀人之后,顺利完成交易,离开此地即可,何必大费周章,等到天黑,再将叔叔的尸首抬出那么远,反而中途容易留下证据。凶手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们的事情尚未办完,仍需要鬼屋这样便于藏身的所在。可是废弃的房屋有很多,何必非得选在这里?直到我推断出这里是军火库,鬼屋中有防空洞和实验室,我才彻底想通,凶手需要那间实验室,用来制造毒品。”

鱼头低声道:“制造毒品?那可是重罪啊。”

程致远道:“甘冒杀人被逮捕的风险,只为了让人相信这里有鬼,如果单纯为了躲避仇家,代价未免太大了。何况为了藏身,更该小心谨慎,避免节外生枝。只有为了高额利益,冒这样的风险才说得过去。”

宋大志意味深长地道:“的确有这个可能。那么致远,你说歹徒有多少同伙,制造毒品一个人做不来吧。”

程致远道:“之前歹徒应该在三个以上,现在应该都走了。刚才我故意落单,蹲在鬼屋门前,就是给对方制造机会。鬼屋里漆黑一团,我蹲的位置距离门口又近,只要歹徒站在门内,趁我找东西时偷偷伸出手臂,就能从身后将我的嘴捂住,然后将我拖到黑暗中,要么将我打晕,要么直接扭断颈椎。当然我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可是歹徒不会这么想,他们会觉得除掉一个落单的,接下来便能轻松一网打尽。”

鱼头道:“致远,你干嘛这么拼命,咱们又不是警察,万一你被杀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连声叹气,颇有怨怼之意。

程致远道:“只要我听到脚步声,或者任何异响,我会第一时间逃开,然后大叫有鬼,咱们分散逃命。即使歹徒人数超过我们,等他们全员从鬼屋出来,咱们一定已经有人脱身了。最坏的情况是,咱们逃跑时被抓到几人,但只需说几句话,再装得天真烂漫,歹徒还是非放人不可。”

鱼头道:“他们是大人,又是歹徒,会听你一个小孩子的话,乖乖放人?”

程致远笑道:“咱们是小孩子,人微言轻,大人们未必肯信咱们,对吧。”

鱼头道:“当然啦,这还用问。”

程致远道:“咱们没进鬼屋,就算推理完全正确,也没有任何证据,所言会被当成无稽之谈。那么既然大人们不信,歹徒何必杀害咱们,那不是不打自招么?咱们来此之前,小猴儿和小花都知道咱们去鬼屋探险,咱们集体不归,大人们很快就会找到鬼屋。到了那时,歹徒之前做的所有铺垫,都会前功尽弃,他们不得不马上撤离,鬼屋里面见不得光的事,或许会因此浮出水面。这样大的代价,歹徒势必要仔细衡量是否值得,何况歹徒并不知道咱们的推理。我想如果我是歹徒,我会想办法编造故事,骗过咱们这帮小孩,而不是动手杀害。”

小智道:“所以咱们装得天真烂漫,假装信以为真,就能逃过歹徒的魔掌了。”

程致远笑道:“没错,咱们表现得越蠢笨,歹徒就会越放心。”

小智站了起来,笑道:“你倒是早点说啊,害我吓得要死。”

程致远道:“咱们来探险,害怕不是理所应当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