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二章 想不想当歌星?(1 / 2)回浪1978,我的裤兜是盲盒首页

曹杨上辈子的前半生是一只大舔狗。

既然是一只大舔狗,曾经肯定千方百计讨女孩儿欢心过。

那个时代,最能讨女孩子欢心的方式,无外乎就是弹吉他,写歌,写诗了。

听听那个时代的歌曲名儿,就一目了然了。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这是在弹吉他。

《为你写诗》,这更明显,一看就知道,这是抒发着充沛的感情在舔。

《小诗一首》,这歌名,猛一看,像是在写诗,其实说的是写歌的事儿。

不信看歌词:“当我有天会写歌,我就先写你,唱起歌就能唱起了你。可你那么的动听,我竟哼不出旋律,想唱给别人又不想他们听。”

非纯种大舔狗绝对写不出来这歌词儿。

再举最后一个例子,这个最有说服力。

《同桌的你》,这个大家都知道吧?

他么的,整篇都是用写歌在舔啊!

这些拙劣的手段,曹杨当初也都用过。

所以,他现在才能记得那么多的经典朦胧诗。

不仅会背诗,写诗,曹杨还会弹吉他和写歌。

舔狗必备技能啊!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说的好像也不太对哈?

至少不客观,看看,这不还留下了点儿舔狗必备技能呢嘛!

这回可给曹杨派上大用场了。

下班之后,曹杨直接光明正大的约马雅雪。

“有时间吗?陪我去买把吉他呗!”

如此直接,大方,这也太有男子汉气概了吧?

本身就已经彻头彻尾成了一个小迷妹的马雅雪,眼里顿时就放出了花痴一般的光。

根本就无法拒绝啊!这个!

曹杨上辈子阅女无数,既然开口了,自然也就不可能再给她拒绝的机会。

“你知道应该去哪里买吉他吗?我可不知道,你得带我去!”

一记绝杀,把马雅雪有可能拒绝的路,堵死了。

“偶像找不着路,那我必须得去给带路啊!

等到偶像买到了吉他,那可就是,属于我一个人的表演了啊!

况且,貌似还能坐偶像的自行车后座,可以名正言顺的搂着偶像的腰,颠簸起来的话,贴贴都没关系……”

这么多的好处,小迷妹根本就拒绝不了啊!

压根儿也不想拒绝。

于是,一拍即合。

很快,两人就同乘一辆自行车,风驰电掣般的出现在街道上了。

颇有点儿电影甜蜜蜜里头的赶脚。

这个时代的二八大杠还是很拉风的。

没有人说: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笑。

现在的二八大杠,差不多等同于后世宝马车。

……

夕阳下,曹杨用力蹬着自行车。

风停在了他的发梢,白衣兜起了风,早泄的花开满了泥土下。

好一个白衣飘飘的年代。

曹杨可不心疼自己的二八大杠,他该骑就骑,可不想自己舍不得骑的自行车,以后被别人站起来蹬。

马雅雪起初还很矜持,根本就不愿意用胳膊去触碰曹杨的身体。

可后来,自行车被曹杨蹬的跟匹发了疯的小野马似的,她就有点儿害怕了。

这么大一大美女,摔下去摔个狗吃屎,情何以堪?

一阵颠簸过后,她的胳膊,自然而然就搂住了曹杨的后腰。

曹杨志得意满的笑了。

没有回头,风把曹杨的声音带向了后坐。

“你很会唱歌!

你的声音既甜美又空灵。

想不想当歌星?”

马雅雪“咯咯咯”笑了。

笑声银铃一般,洒了一路。

“你怎么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