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9章 法医昆虫学(二)(1 / 2)大明法医首页

南宋《折狱龟鉴·察奸》有云:“乃妇丧夫,惧而不哀,信宿,狱不成。吏惧,守于尸侧。扬州刺史庄遵见青蝇集其首,因发髻视之,脑有大钉,果妇私邻人,醉其夫而钉杀之也。”

“青蝇集其首”,是因为“脑有大钉”,钉杀之处的出血点被发髻遮住了而已。

换成白话,简而言之,这苍蝇就是爱爬有血的地方。

至于法医的祖师爷宋提刑,更是在《洗冤集录》里记载了相似的故事。

可以说,这就是“法医昆虫学”这门刑侦必修的学问在历史上的发端。虽然与二十一世纪利用昆虫寻找证据的方式完全不同,但至少这种思路是非常有可取之处的,而且也开创了历史先河。

而这个时候,刚刚还在狡辩的农夫,已经辨无可辨。

苍蝇吃大粪、爬尸体,这是个人都知道。即便是从来没有见过世面的村里人,一样也见过动物尸体上那苍蝇聚集的场面。

在案情的推理猜测阶段,嫌疑人还敢负隅顽抗,有些人不仅看上去理直气壮,甚至还敢对办案人员出言威胁。

但现在还能说什么?

刚刚问过了对方,镰刀有没有掉进过粪坑,回答是没有;而且那些苍蝇莫非都是眼瞎,没事都停在他的那把刀上?

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把刀刚刚见过血。

这时丁崇祥眉头一皱,似乎发现了陈逸问话当中的一处逻辑漏洞,但是刚迈出去半步,想了想又退了回来。

既然没有人质疑,那接下来的事情就是顺理成章了。

那名光棍农夫觊觎里正家的姑娘牛娟儿已久,但牛娟儿钟情于会说话嘴巴甜、人也机灵的王二狗,所以一直嫉恨有加。而因为牛娟儿的爹不是很同意她与王二狗的事情,所以只能选择夜间无人的时候,她偷偷溜出去与王二狗幽会。

昨日夜间,嫌犯,不,现在应该叫罪犯,出门小解,正好遇到了刚刚与王二狗你侬我侬的牛娟儿。一时间心魔入体,又见是夜深人静之际,便施行了犯罪。

他先是言语相邀,被拒绝之后突施暴力,将受害者击晕之后趁夜拖入自家房中,随后再进行了奸淫和杀害。过后冷静下来,便将尸体拖到了岸边推入水中,但因为天黑没推出去太远,尸体很快又被江浪送回了岸上。

随后他又在家中清理了血迹,尤其是将杀人用的凶器反反复复洗了好几遍,直到今天早上里正发现女儿不见了,才跟着一起出来寻找。

故事相当老套,除了一点之外,没有任何出彩之处,在陈逸前世见过的案子里面属于过了就忘的那种。唯有罪犯的手段特别残忍,不管是二十一世纪还是大明朝,都是完全够得上斩立决的级别。

里正老汉抱着闺女的尸首痛哭,旁边的王二狗也想上前,但看到死者灰青色的面容又显得有些害怕,只跪在三步远的地方,不知道该进还是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