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5章 简直完美(2 / 2)女扮男装娶妻当官两不误首页

得想个什么计谋才能让荣棠公主为我所用?

荣棠公主看着不吭声的杭舒章,厉声喝道:“哼,你在打什么歪主意?”

杭舒章回过神,淡然问道:“公主想听什么样的话本?”

“就今天你在牢里说的那出。”

杭舒章把白日里说的话本的重新说了一遍。

面对权贵,原则就是用来打破的。

杭舒章生出了往上爬的心思,原先的某些东西,必须得改变。

荣棠公主问:“这秦棽身为女娘当真可以领兵?”

“有何不可?”

“闻所未闻。”

杭舒章淡定的说:“天上的神仙都能有女神仙,人间为何就不能有女将军?”

“这倒也是,女娲娘娘也是女娘。”荣棠公主点头。

杭舒章看着荣棠公主终于跟着自己的思路走了,心头松了一口气。

“不错,这出话本很好,甚得我心。”

杭舒章没有想到自己随便乱写打发时间的话本能入荣棠公主的眼。

“谢公主赏识。”

荣棠公主瞧着杭舒章得意的神情,心中觉着这人当真是心思浅薄。

“那这秦棽后来如何了,成亲了么?”

杭舒章偷眼看荣棠公主,问出这个问题,公主想要秦棽有什么样的结局?

是呢,纵使功绩再显,世人给女娘的唯一归路似乎只有成亲生子。

相夫教子。

“秦棽待幼弟成年之后,让位于幼弟,而后归隐山林。”

荣棠公主似不满意这个答案。

挥挥手,冷淡的说道:“下去吧。”

......

杭舒章觉得这荣棠公主的脾性当真是古怪。

默不作声的返回地牢。

魏丁来看见杭舒章这么早就回来,有些意外。

“今日公主不留你?”

杭舒章看向魏丁来,“这里有谁被荣棠公主留宿过?”

“只有你。”

.......

“你呢?”

魏丁来说:“我被掳的当日,破口大骂她,然后一直关押至今。”

杭舒章竖起大拇指,“丁来好骨气。”

接下来的几日,荣棠公主好似忘记了杭舒章一般。

杭舒章在牢里闲得无事就写话本。

原先自己就思量写一出女娘与女娘的情爱。

一直没有素材。

如今这个古怪的荣棠公主倒是个好人物。

就以她为主角立传。

嗯,那另一个女娘该如何选?

一般的女娘公主肯定是瞧不上的。

嗯,另一个女娘就写秦棽那样的吧!荣棠公主貌似就挺爱秦棽的。

投其所好,说不得是一条生路。

一个锦衣小女娘朝着一个小公子的背影说道:[谢振宁,我是公主,你不得对我无礼。]

谢振宁回头朝小女娘扮了一个鬼脸:[小哭包公主,一点也不好玩。]

小女娘追着谢振宁,[给我站住,要不然我就去告诉我王父。]

谢振宁头也不回的说:[你当我傻吗?站着让你过来打我?]

小女娘气呼呼的说:[你不站着我就去找谢老夫人告状。]

谢振宁当即停下脚步,转头朝小女娘说道:[雪惜妹妹,雪惜公主,我让你打,你别去找我阿奶。]

[哼。]雪惜哼一声,小小的脸上全是得意。

雪惜走过来掐着谢振宁的脸颊,谢振宁夸张的呲牙咧嘴直呼痛。

雪惜放开了谢振宁,气哼哼的说:[看你下次还敢不敢拿那些蛇虫来吓我,还揪我头发。]

[你不勒我脖子我会摔你么?我好心扶你,你还挠我。]

[你先拿蛇来吓我的,我害怕才跳你的背上,才勒你,再说,哪有扶人是揪头发的?]

[你浑身上下都挂满东西,哪里都不好扶,就头发还能抓一下,而且,阿奶说:女娘的腰和手是不能乱碰的。]

俩人均五六岁大的小孩,童言童语的吵着架。

杭舒章一边写一边想。

最后结局若是写她们在一起,不知道会有何反响?

自己会不会被骂?

管它呢!做什么都会有人喜爱有人厌恶。

就好比之前秦棽的那出话本,这地牢里的人都挺喜爱的。

除了那个张羽寒。

对,那就写[谢振宁孤女赴疆场,而后杀敌立功。

王上对其锋芒都退避三舍。

敌国签下休战文书后。

谢振宁为避王上疑虑,主动坦白女扮男装之事,当堂请求王上指婚。

王上觉着,这事不好处理,不论把谢振宁指给谁,兵权都会旁落,宗室子弟均已成婚,让一个统帅三军的大将军当侧室?

不说谢振宁不同意,她只怕手底下的那群兵痞就先兵变了。

也没有让宗室子弟停妻再娶的道理。

思来想去先拖一拖。

当即宣布延后再议。

多年来雪惜公主心念谢振宁,输送财物至前线支持谢振宁。

骤然听闻谢振宁是女娘,伤心欲绝,大病一场。

王上本就为谢振宁指婚之事困恼,加之雪惜公主突然病倒。

王上更是头疼欲裂。

弄清楚自己女儿的病因之后,王上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将谢振宁赐婚于雪惜!

满朝文武反驳之言震耳欲聋。

参奏本章如雪片堆满王上案头。

文武大臣皆斥责此举有违人伦,不顾礼法。

王上捏须一笑,本朝律法并无女娘之间不能成婚之条例!

静!

满朝文武的嘴巴犹如被塞满了麻核。

空张着嘴,一句反驳之言也说不出来。

最后结尾谢振宁与雪惜公主成婚。

此举一石三鸟。

雪惜公主病愈。

谢振宁婚事有着落。

王上不必担忧兵权旁落。]

杭舒章很是满意自己的突发奇想。

简直完美。

或许本朝也无此条例?

等出去之后问一下大哥。

大哥熟读百家,精通律法,必是知晓有无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