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9章 种田文中的六元及第状元郎15(2 / 2)快穿:炮灰的命不是命?垫脚石?首页

这些年周兰芳给沈欣请了很多老师教导,现在的沈欣约摸可见闺阁女子的文雅。

又有姜与乐时不时夹带私货,不缺乏自信和活力。

她只选择性的教给沈欣一些现代知识。万事过犹不及,一个人很难和时代逆着来。

知道的太多,反而徒增痛苦。

“你呀!”周兰芳宠溺的点了点沈欣的鼻子。

沈石则是一脸幸福的看着自己妻女,沈富贵笑的一脸满足。

如今姜与乐和骆元梧只差临门一脚,为了避免节外生枝,骆夫人派的小厮去京城最好的酒楼订了一桌子菜。

晚上几人高兴的吃了一顿饭。

隔天姜与乐还难得的带着骆元梧和沈欣上街游玩。

沈石夫妇则跟着骆夫人一起去戏楼听戏,见识见识京城的名旦。

“忘尘,这可不像你啊,一月后就是殿试,你竟然不在屋里温书,出来逛街?”

“怎么?不行吗?”

“哎呀,元梧哥哥,你都在我哥手上吃多少回亏了,怎么还不长记性呢。”

“欣儿,你哪里看见我吃亏了?明明是我让着他。”

沈欣垫着脚,努力想拍拍骆元梧的肩以示安慰,奈何身高差距太大。

她只能拍了拍骆元梧的胳膊,故作老成的说道:“元梧哥哥,我懂。”

“你!”骆元梧觉得,他和沈家兄妹估计八字不太合。

姜与乐漫无目的的逛着街,突然被一个小摊上的木簪吸引了注意力。

刚想拿起来看看,却被一直白嫩的手抢先。

她看向手的主人,熟悉的面孔将她震在原地。

所以,这就是宿命吗?

她早原主五年入京,难得出来逛逛,就碰到了柳明珠。

“明珠,喜欢吗?”低沉、魅惑的声音从后边响起。

姜与乐看向柳明珠身后,果然,是穆渊。

所以女主十二岁的时候,男主就已经开始窥伺了?

“可是好像是这个大哥哥先看到的。”

明明簪子已经在柳明珠手上,语气里却若有若无的透着可怜。

仿佛姜与乐欺负了她。

在穆渊的视线看过来之前,姜与乐连忙说道:“我只是看看。”

说完,她就将一旁想说些什么的骆元梧和沈欣给拉走。

在实力不够之前,无意义的硬刚只会白白牺牲。

然而柳明珠接下来的一句话差点让姜与乐脚下一个踉跄。

“渊哥哥,那个大哥哥长的还挺好看的,明珠怎么没有见过。”

姜与乐:你没见过的多了去了,也值得你说两句?

然而感受到背后灼热目光的姜与乐只是加快了脚步。

“哥哥,我们为什么要跑?”沈欣不解的问道。

“是啊,忘尘。这么多年我可是第二次看见你这么狼狈的样子。”

上一次这么狼狈是两人游学碰见土匪的时候。

“你们两个只需要记住一点就行,以后看见那两个人就绕道走!”

满腹疑问的两人在看见姜与乐严肃的表情后瞬间将所有问题咽进肚子,保证道:“好,我们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