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三年!
北平地域。
隶属于大明帝国在北的边境之地。
一个小集镇内。
一个穿着粗布麻衣,身形高大,长得十分俊俏的小青年正在集镇里漫步,眼神四处扫着,似乎要买什么东西。
当走到了一个小摊位旁边,面卖着一些胭脂水粉,这个俊俏青年脸也露出了一抹笑容。
“大婶子,给我装一些胭脂水粉。”
“多少钱?”
朱雄看着摊位后的大娘问道。
“雄小子,怎么,又来给你那情妹妹买胭脂水粉,什么时候娶了她呀?你还真别说,你眼光还真的不错,那小姑娘长得那么漂亮,跟你很配哟。”大婶子对着朱雄笑道。
言语里尽是调侃。
这一个集镇不大,朱雄就是住在这集镇的一个普通百姓,也从九岁开始就一直生活在这里,这么多年了,朱雄已经十六岁了,自然是和集镇镇民都认识。
当然。
虽然朱雄只有十六岁,但是作为一个普通人,并不是娇生惯养的那种公子哥,看起来显得十分的成熟懂事,褪去了青涩。
听到这大婶子的话。
朱雄也没有任何的顾忌,笑呵呵的道:“那就承大婶子的话,以后我肯定娶了锦儿,再生几个大胖小子。”
大婶子笑了笑,装了一些胭脂水粉,然后对着朱雄一递:“拿去吧,不要钱。”
“大婶子,不要钱可不行。”
“还是老价钱吧。”
朱雄笑了笑,从怀里掏出了一些铜钱,放在了摊位。
然后拿起胭脂水粉就转身离开了。
看着朱雄的背影。
这个大婶子久久难以回神。
“唉,是一个好孩子,可惜他祖母早两年就去了,要不然就可以看见他娶妻生子了。”大婶子有些感慨的道。
买完了胭脂水粉。
朱雄一脸的开心,迈向了回家的路。
朱雄的家也在这集镇里。
开着一个卖酒的小铺子,这是朱雄祖母留给他的,所以他一直也很珍惜。
回到了家门口。
里面摆放着各种酒坛,酒香四溢。
“锦儿。”
“我回来了。”
“给你带了最好的胭脂水粉,还有糖葫芦。”
朱雄开心的对着屋子里喊道,把手里的礼物举起了扬了扬。
他口中的锦儿,正是他两年前在集镇外救下来的一个女孩,年岁比他稍微小一点,叫徐锦儿,救回来后,朱雄就对她多有照顾,然后她就留在了家中和朱雄一起生活,已经有两年了。
在这两年时间里。
按照以往。
徐锦儿肯定会高高兴兴的跑出来接过。
但今天不知道怎么了。
屋子内的徐锦儿一直没有回应。
“今天是怎么了,锦儿难道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