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八年,濠州。
昂昂的鹅毛大雪还在飘飘洒洒,转眼间路上已经积起了一指厚的积雪。
外面的雪越下越大了,李飞的盯着破庙中的那群乞丐。
而那群乞丐却又紧紧的盯着锅里,他们不知又捉了谁家的狗,锅里正煮着香喷喷的狗肉。
现在是元朝,或者说是元朝末期,这会的乞丐可不是什么弱势群体。他们拉帮结派组建了丐帮,而且这些乞丐多数也精通武艺,平日里可没少做一些欺行霸市的勾当。
与其说他们是乞丐,倒不如说是元朝的黑帮群体。
破庙中的这帮乞丐,为首的叫朱重八。
据说原本在皇觉寺当和尚,后来睡了前来上香的女香客,自知在庙里待不下去了,便偷了佛前供奉的香油碗下山了。凭借着在皇觉寺里学的横练功夫,这小子倒是在乞丐里混出了名堂。
朱重八,皇觉寺,和尚,乞丐,早在几日前李飞便判断出了这个人必然就是后世哪位大明的开国皇帝朱元璋。
今日,李飞的目的不是别的,就是朱重八手中那个碗。据说,朱重八在皇觉寺当的便是这添油和尚,所以临下山的时候便将这佛前的香油碗偷了出来。
可在李飞看来,这可不是普通的香油碗。自己能够来到这个世界,可全拜这碗所赐。
“哑巴,来吃肉。”
朱重八似乎是看到了门外的李飞,冲着他招了招手。
“呀,呀。”
李飞依在墙角,冲着朱重八挥手拒绝。
对于朱重八李飞忌惮的很,在明面上朱重八似乎是一个很有担当的头领,可李飞却亲眼看到他将不知从何处拐来的孩童活生生的打断了腿,让他们出去乞讨。
不得不说,这位开局一个碗,打下诺大的大明朝的开国之主,着实是一个有本事的人。他能够很快将人划出个三六九等,什么人有用,什么人无用他一眼便知。
这些天李飞一直扮演的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哑巴乞丐,尽管是这样的角色,可朱重八却十分照顾他,不管是好带坏的总归是有他一口饭吃。
然而,李飞并不想和他们有太多的牵扯。他只想尽快得到朱重八的那个碗,然后回到属于他自己的世界。
天色越来越黑,外面的雪也越下越大。
破庙当中,火炉上的破罐子里是热腾腾的狗肉在沸腾着。一群乞丐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好不快哉。
“哑巴,你的。”
突然,一碗冒着热气的狗肉出现在了李飞面前。端着碗的,正是朱重八。
“呀,呀。”
李飞冲着朱重八摆手,示意自己不要。
然而朱重八却执意将狗肉推给了他,开口说动:“这天气如此之冷,不吃些热乎的怎么能抗的过去,我不可想明日看到你的尸体。”
吃人的肉,却还要偷人的碗,这让李飞心中十分内疚,然而这份内疚很快便消失个干净。
自己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朱重八可不是这样对自己的。似乎,自从那一日自己捡到了一本书,从朱重八发现自己在偷偷看书之时,他便开始格外的照顾自己。
显然,由于自己识字的缘故,自己便被朱重八从无用的那堆人,划拉到了有用的那堆人中了。
应该已经是后半夜了,破庙里已经是鼾声如雷,乞丐们的呼噜声此起彼伏,李飞偷偷的朝着朱重八的身旁摸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