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九章(1 / 1)猛虎蔷薇首页

云梦阁主是个性格冷静的人——能在鱼龙混杂的中东搅弄风云,被横空出世的芙蕾雅炸了个措手不及时依然面不改色,这世上也很少有什么能惊到他了。    可此时此地,他确确实实怔住了。    闸门后是一间密室,灯光无遮无拦地打下,映亮了靠墙的一排“人影”——“他们”就像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石膏像,连姿势都整齐划一,清一色半垂着头席地而坐,大半张脸沉浸在暗影里,看不清长相。    然而闻愔还是一眼认出了那张脸,因为他实在太熟悉了。    这时,紧随其后的追兵已经到了闸门外。两个同样被包裹在黑色方巾里的男人掏出芯片卡往感应器上刷去,其中一个转过身,用阿拉伯语点头哈腰地说:“真不好意思,没想到会出这种意外,扫了您的兴致了。不过您放心,这里的安保措施很到位,一定不会让人跑了。”    他身后恰好是两堵墙组成的死角,灯光照不到那里,阴影劈头盖脸地糊满了墙面。一个身量高挑的人影站在那儿,全身裹在一件密不透风的斗篷里,和暗影严丝合缝地融在了一起。    两句话的功夫,闸门已经开了,两个黑衣男人小心翼翼地走进去,几乎同时拔出激光枪,对准了门里的密室。    裹在斗篷里的人比他俩都要高半个头,视线恰好能越过那两人的肩膀,看清密室里的情形。  出乎意料的,这唯一的藏身之处并没有他们要找的闯入者,灯光一览无余地照亮了每一个角落,除了靠墙坐着的一排“石膏像”,连个鬼影子也没有。    “奇了怪了,”走在前头的黑衣男人站在房间中央,原地转了一个圈,密室坦坦荡荡地任他打量,没露出半点可疑的痕迹,“这条路没别的出口,除了这里,那家伙还能往哪儿跑?”    两个男人里里外外翻了三遍,却一无所获,恼怒之下,靠墙那一排“石膏像”作为屋里唯一的“路障”,就显得格外碍眼。领头的男人抬起一脚,恶狠狠地踹翻了离着最近的一个“人”。    那人被踹得仰面倒地,毫无生气的面孔暴露在灯光下,惨白的脸颊和呆滞的眼神可以拉去博物馆里和陈列着的石膏雕塑们聚为一类,那五官眉目却无懈可击,轮廓深遂中有种隐忍的秀丽。    裹在斗篷里的人抬起头,那一刻,他的眼神锐利如针。    两个男人大概有要紧事在身,找半天没找到,也不打算继续穷耗时间。领头的男人转过脸,对等在密室门口的人谄媚一笑:“不好意思,耽误您时间了,这样吧,让他留在这儿,我先带您过去,我们这儿的‘羊’都是一等一的货色,一定能让您选到合心意的。”    那人看也不看他一眼,抬腿迈过了门槛,他一声不吭地走到那仰面倒地的“石膏像”旁边,蹲下身,两根指头捏住了“雕像”的下巴,将“他”整张脸转向自己。    领头的男人先是一愣,旋即像是明白了什么,搓了搓手,露出一个暧昧的笑:“噢,原来您喜欢这种风格的……您眼光真不错,这可不是一般的货色,毕竟殷文元帅的基因样本不是谁都能拿到,这么多家黑市,也只有我们这儿能‘制作’殷帅的复制体。”    裹在斗篷里的男人不置可否,只是用手背沿着复制体苍白的脸颊缓缓滑下,指尖意犹未尽地在“他”下颔处勾了一把。    领头的男人登时会意:“不不不,这可不行,殷帅的复制体是非售品,不能随便乱碰的,我得请示一下……”    他的话音戛然而止,因为那男人从手上撸下一枚戒指,随意地丢在地上。戒托上嵌着一块深蓝色的宝石,被灯光一打,每个切割面都折射出深邃如大海的光。    两个男人的眼珠子险些瞪出了眶。    伊国武装大半辈子都龟缩在中东腹地,穷乡僻壤待久了,大都没见过什么世面,可即便如此,他们还是一眼认出了这颗宝石的来历,因为它实在是太有名了。    年轻些的男人凑到领头男人身边,因为太震惊,一个劲地往里抽气:“头,这、这该不会是那颗‘希望’蓝钻吧?我的天,这得值多少钱啊!”    领头男人比他把持的住一些,眼神却也一个劲地往那颗宝石身上瞟,时间久了,渐渐拔不出来了。    “希望”蓝钻是最著名的珠宝之一,问世五百多年以来,有关它的传说不计其数,大多与主人的厄运相关。这使它蒙上了一层极其神秘的色彩,也让它的身价以笑傲同侪的速度一路飙升。    据说,它最近一次估价是一克拉六百万帝国币,三十年前由一位世界知名的珠宝大亨开出,打算向收藏了这颗名钻的华盛顿史密斯研究院买下,可惜未能如愿。这之后,希望蓝钻再没易手,一直被研究院当作拱璧收藏在馆里。    人们形容宝物珍贵时都爱用“价值连城”这个词,希望蓝钻够不够买下一座城池暂不可考,但要改装出两三架重装战甲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裹在斗篷里的金主出手不仅是大方,简直称得上土豪。    然而震惊过后,领头男人的眼睛里渐渐褪去狂热,反而漫起一丝狐疑——他没去过那个什么研究院,但用脚趾头也能猜到,为了防止这种价值连城的珍宝被窃,展览大厅不说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也必定遍布监控,就算一只苍蝇飞过也得留下腿来,何况是人?    他不着痕迹地后退一步,手里的激光枪隐隐有扬起枪口的趋势。    裹在斗篷里的男人像是没注意到他的异样,这人从宽大的兜帽里抬起头,露出一张黝黑瘦削的脸,咧嘴一笑,用流利的阿拉伯语说:“史密斯馆主是个有骨气的,不把金钱看在眼里,可惜他儿子太不成器——那小子在地下赌场里欠了几千万帝国币的赌债,又不敢告诉他老子,只能偷摸的把这颗祖传珍宝调包出来,就当还债了。”    帝国周边群岛众多,几乎每个人口密集些的岛上都设有地下赌场。这些赌场看上去和普通的酒吧没什么区别,然而吧台之后的暗室里摆开无数长桌,数以千万计的筹码堆上赌桌,一晚过手的财富足以把一整座岛屿买下。    领头的男人恍然大悟,他自以为明白了这金主的身份,能在帝国的眼皮子底下开设地下赌场,大多在黑白两道都吃得开,常年游走于帝国和中东之间,搞不好还兼做点儿军火生意,不是轻易能得罪的。    他立马把扬起的枪口别在腰带上,脸上的笑意更热忱了十分:“这个……既然您这么大方,我们也不能让您吃亏——这样,让您把人带走真不行,但是受用一个晚上,这我还是做得了主的”    裹在斗篷里的男人漫不经心地扫过那躺在地上的复制体,笑容变得有些微妙:一颗价值不下数亿帝国币的宝石只能换取一个晚上,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昂贵的一夜春宵了。    然而他居然没提出什么异议,只是打了个手势,示意那两人把躺在地上的复制体送过来,就把手揣在身前,溜溜达达地走了。    这条通道两边都是类似的密室,像一间间地下仓库,码得整整齐齐。通道另一端的尽头是一台电梯,鲜红的数字飞速变换,眨眼已经从地狱回到了人间。    电梯滑门向两边分开,裹在斗篷里的男人抬腿迈出,往下一踩,陷进去半个脚面——地板上铺着厚实的喀什米尔羊绒毯,这种稀有的织物大多用作围巾或者披肩,一向是时尚界和上流社会的宠儿,每一年的四大时装秀都会拿这东西做噱头,变着法的勾人眼球,却被这帮乡巴佬们拿来垫鞋跟……    男人摇摇头,露出一个惨不忍睹的表情,就像看到有人拿着价值连城的金丝楠木当柴火一样。    电梯外同样是一条狭长的甬道,不过比起下面的“仓库”,明显有人气的多。空气中充斥着难以言喻的气味,仔细辨认,似乎是烟草、酒精和某种奇异的熏香混合在了一起,再被憋闷的空气一发酵,劈头盖脸地冲人一跟头。    男人熟门熟路地走到尽头,拐弯时险些被墙角的“障碍物”绊了下。他来了个急刹车,定睛一看,发现那蜷在地上的是一个“人”,看面孔有点儿眼熟,大约“原版”是某个歌星或者影星。    如果军情司暗桩在这儿,应该能轻易辨认出,这是一个贩卖出租复制体的地下窝点。一般而言,有底气在这种销金窟里出入的人,身家都相当可观,一晚上砸出去的钱堪称天文数字,足够一个三口之家富富裕裕地过完大半辈子。    男人摸出一块方帕掩住鼻子,顺势遮住大半张脸,谁也看不清他眼睛里是怎样一副神色。他拐回自己的房间,砰一下带上门,用洒了香水的手帕在鼻子前用力扇了扇,这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这间屋子大约是为贵宾级客人准备的,布置的十分奢华,地上同样铺着喀什米尔羊绒毯,中央一张国王尺寸的大床,从床幔到枕巾被褥都是最上等的丝绸,灯光一打,折射出一簇簇纸醉金迷的光。    就是联邦首府的议会大厦或是帝都凡尔赛的女皇寝殿也未必比得上这间屋子的奢华,男人不由别过脸,只觉得再盯着看一会儿,钛合金狗眼都要被闪瞎了。    好在这时,房门被敲响,男人过去开了门,刚一抬头,就和一张苍白而面无表情的脸看了个对眼。    男人摸了摸下巴,露出一丝饶有兴味的表情。他往复制体身后看了一眼,见没人跟着,显然这里的“工作人员”都很知情识趣,不会随便出现败坏客人的兴致,于是揪过复制体的衣领,把他拽进屋,随手带上房门,里外三层门锁全部上牢。    与此同时,藏在角落里的针孔摄像头把屋里发生的一切同步传递到监控室的屏幕上。方才那领头的男人坐在座位上,眼睛里露出垂涎欲滴的光,像等待一出即将上演的限制级大片那样死死盯着屏幕,舌尖轻轻舔了下嘴唇。    针孔摄像头质量过硬,传递到屏幕上的画面堪比高清大片,只见那复制体被拽得一个趔趄,踉踉跄跄地摔在了床上。出手阔绰的金主把斗篷往后一掀,猛虎扑食般压了上去,把那“人”按倒在一堆丝绸软枕中。    监控屏幕前的男人几乎能脑补出那人贪婪迷醉的眼神,可惜摄像头的角度不大好,被垂落的床幔挡住了一部分动作,男人啧了一声,意犹未尽地摇摇头。    方才跟在他身边的年轻男人就在这时推门而入,凑到他耳边低声说:“头,已经查过了,没有外人闯入的迹象,就是我们前几天捡回来的那头瘦‘羊’突然不见了,我看很有可能是他干的。”    领头的男人一张脸被黑色方巾遮了个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就这也不耽误他眉毛倒竖:“不见了?什么意思?那地方不是安装了好几个摄像头吗?那么多双眼睛盯着的人,怎么会说不见就不见?”    年轻男人露出一个发苦的表情:“我也不清楚……盯着他的人指天发誓说没看到任何异常,他们还把录像调出来,从头翻了一遍,确实没看见他是怎么跑的,可是……”    可是,人就是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领头的男人抬头看了一眼屏幕,见那两人一时半会儿完不了事,于是站起身,把腰间的激光枪拔在手里:“就那么大点儿地方,我就不信了!告诉所有人,就是挖地三尺,也得把人给我找出来!”    就在领头男人咬牙切齿时,贵宾房里正上演着一幕“高潮”。    出手阔绰的金主像抚摸钢琴按键一样,小心翼翼地挑起复制体半边衣襟,瞳孔陡然一缩——那具苍白的身躯像被烈火舔过一样,各式各样的伤□□错攀爬在皮肤上,狰狞地向他龇牙咧嘴,有些大约是旧伤,只有浅浅的印痕,有些可能是最近留下的,还泛着青紫的血口。    但凡一个有经验的“熟客”,都会发觉这其中的异常,因为复制体被制作出来就是为了“接客”,没人愿意为一件已经被玩残的“充气娃娃”买单。按理说,如果这些伤痕是“客人”弄出来的,那这具复制体离“报废”也不远了,“他”的下场只有一个……被取出器官二次利用,剩下的残渣废料就像没用的垃圾一样,直接丢进焚化炉销毁。    ——除非,“他”根本不是复制体!    金主的眼神陡然变得锐利,与此同时,那看起来只剩下喘气功能的“复制体”轻轻抬起了手指,指缝里夹着一根黑色的细针,对准那男人的手腕静脉拍了下去。    他俩此时的距离无限接近,这一下原本绝无可能失手,可不知为何,眼看那针尖已经刺到皮肤,“复制体”的手突然一僵,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停在了半空。    只是一瞬的迟疑,那男人已经反应过来,反手捏住“复制体”的手腕,稍微用力一掼,那瘦脱形的“复制体”已经败下阵来,手指不由自主地松开,细针掉落一旁。    男人将“复制体”的手腕摁在枕上,隔着极近的距离皱眉打量“他”的脸,片刻后,忽然毫无预兆地松开手,一言不发地走到一边。    “复制体”背靠软枕,吃力地坐起身,“他”活动了一下差点儿被捏脱臼的手腕,眼睛低垂着,浓密的睫毛下是一双阴郁的冰蓝色瞳孔,仿佛海水一样深不见底。    金主提起床头柜上的茶壶,倒了杯热水,自己先尝了口,觉得没问题,刚要把杯子递出去,不知想起了什么,又从怀里取出一个玻璃试瓶,将里面的药水一股脑儿倒进去,这才递给“复制体”。    那人伸手接过,连一丝迟疑也没有,仰脖一饮而尽,好像压根不在意男人往水里倒了什么。    金主冷笑了下,再开口时,说的是一口纯正的帝国语,音量压得很低,声音也很奇异,一时竟有些雌雄莫辨的感觉:“你都不问问我往水里加了什么,不怕下了药吗?”    “复制体”抿了下唇角,半晌,他沉声说:“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你这么孤身一人潜入中东,太危险了。”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伸手在头顶稍稍一扒拉,也不知触动了哪处机关,那头乱糟糟的棕色短发被直接掀了开,“脸皮”连着外套一齐抖落,就像脱去了一层“外皮”,高大的身形瞬间“缩水”一圈。    这一幕简直比大变活人还刺激,然而“复制体”丝毫没有露出惊讶,只是平静地抬起头,和那人面具后的庐山真面目视线平齐:“好久不见了,别来无恙……少主。”    金主……女皇冷冷地看着他,眼神锋利的像一把手术刀,恨不能把这人剥皮拆骨,从里到外扫描三个来回。    她垂下了视线,不知想到了什么,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确实,好久不见了……”    “复制体”闭上眼,身体微微颤抖,那一刻,他就像是女皇在拐角处撞见的那具充气娃娃,赤身裸体、坦露胸怀,随着伪装剥落,心口压了多年的巨石也一并被剜出,这既让他觉得如释重负,又有种难以言喻的战栗,仿佛那石头压了他多年,已经和肉体长在了一块儿,骤然被连皮带肉地扒开,最隐秘的角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是好。    就听女皇用那种既冷漠又讥诮的语气问:“朕该称呼您为‘闻阁主’,还是……殷文元帅?”